乌兰浩特市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19.11.2015  11:56

   找准切口,精准发力,35个方面106项具体任务已完成61项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找准切口,精准发力,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工作亮点纷呈。截至目前,乌兰浩特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35个方面106项具体任务(共4年任务,2017年完成),目前已完成61项,其中2014年完成29项,2015年完成32项。

  提升社区干部履职能力。为适应新形势对社区“两委”及工作者队伍的需求,解决来源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培训不够、保障不强等问题,认真落实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党的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深入调研、全面梳理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及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社区工作者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要求,创新选聘方式、拓宽来源渠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强化监督管理、健全保障机制,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扩大组织服务功能。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突出社区党组织凝聚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职能,有效推进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在深入推进“四零工作法”的基础上,深化“错时工作制”,全面实行“一刻钟服务法”工作制度,对社区服务七个方面工作,提出了一刻钟内办结的实效性要求,切实方便了居民群众办事;规范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选用管理程序,建立了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备案制度,实行一人一记录、一人一台账、量化考核、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党支部班子建设、阵地建设、党支部活动组织及工作制度台账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使党支部工作脉络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运行有序。

  延伸管理服务触角。乌市创新开展了社区党组织“筑巢”行动,把党组织建在广场舞、秧歌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自发性文化活动团体上。制定了《在社区文化活动队伍中开展党组织“筑巢”行动方案》,通过经费支持、场地协调、组织培训等方式,以简单、灵活、方便的形式开展党组织生活,如活动期间党员佩戴党徽亮出身份、活动前集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在活动团体内为党员设岗定责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成规模的群众自发活动团队83支,有3名以上党员的团队50支,已经设立党支部的活动团队有28支,近500名党员参与其中。此外,乌市还建立非公党建“孵化站”,探索建立非公企业和社区党建“跨界”机制。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主动对接,为企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管理暂时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党员,搭建学习、交流、关爱的平台,培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带动规范企业党建工作。通过社区党组织的“孵化”,推动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并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助推示范引领见成效。在深入开展三级示范抓引领工作中,创新推行“主题服务法”。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三级示范抓引领工作中推行“主题服务法”的通知》,各级引领员结合本职工作,根据市委政府重点工作,在引领工作中确定服务主题,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通过经常性的调研走访、研讨学习、协调服务、宣讲化解和回访评议,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帮办实事,有效解决了三级引领队、引领员和嘎查村(社区)干部“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目前,各级示范引领员通过推行“主题服务法”,共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7690次,梳理意见建议3050条,解决实际问题1503个。(驻站记者姜丽艳 通讯员张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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