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加强环境保护 打造宜居城市
今年上半年,乌海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2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24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71.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为54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120微克/立方米和4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6.9%、7.7%、17.2%和16.4%。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乌海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全面实施四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保障和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加大力度 强力推进
确保区域环境不断好转
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压实责任、加大力度,确保7月底90%以上大气环境治理综合整治项目开工建设、10月底90%以上的项目完成治理,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积极组织开展粉末状物料堆场封闭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企业,以及积极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煤矸石集中处置场、淘汰整治燃煤锅炉的地区以奖代补。
——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治理的思路,加快推进北控集团等企业对骆驼山矿区环境的综合整治;组织实施煤矿采空区煤层自燃灾害治理项目,确保7月底前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启动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海勃湾区卡布其、十八公里地区和海南区黑龙贵、公乌素、拉僧庙、老石旦地区等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
——推进物料堆场封闭治理。责令停产企业对粉未状物料堆场进行清理或覆盖,启动生产前完成治理任务;在产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治理,对拒不治理的责令停产;积极协调企业加快推进物料堆场封闭治理,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调整结构 淘汰产能
着力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积极争取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优惠政策,紧紧抓住自治区打造乌海及周边地区资源型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的有利契机,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努力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煤焦化、氯碱化工、硅化工融合发展,加强上下游企业间链接,推动行业间、园区间协作和系统整合,加快海勃湾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支持焦炭气化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煤焦产业向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清洁燃料领域转型发展;积极拓展甲醇下游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加快余热余压和尾气回收利用。
——严控能源消费过快增长。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煤矸石等低热值煤和劣质煤就地清洁转化利用;严格实行项目能评制度,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建材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执行能源消费总量与能耗下降强度双控制,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扩张。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落后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予以淘汰,严格控制不安全、不环保生产,加快拆除12500千伏安电石炉2台,淘汰电石产能5万吨、煤矿9个,坚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压产指标,确保“去产能”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投入 改善环境
加快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荣列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加大造林绿化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重点组织实施甘德尔山生态综合治理二期、矿区植被恢复试点等45项生态建设工程,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万亩,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强化水生态保护。推进甘德尔河三期等城市水系建设,强化龙游湾湿地以及黄河乌海段、乌海湖水体保护,积极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加快海勃湾北部生态涵养区保护和管理立法进程,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