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做客乌海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法制时空栏目

22.12.2015  11:32

林业厅政府网12月22日讯  为弘扬宪法精神,构筑法治乌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回眸“六五”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12月14日中午,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参加乌海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法制时空特别节目。录制节目中,森林公安副局长李辉畅谈林业执法依据,细致解读法律条文,向广大听众朋友呈现了乌海市森林公安局近年来依法治理工作亮点,扩大了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

栏目中详细介绍了森林公安局执法的法律依据和主要职责,作为乌海市林业系统的主要执法单位,市森林公安局以《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和文件为依据,行使《森林法》第39条、42条、43条、44条四项法律授权和林业行政执法、涉林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权限,以“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为工作重心。乌海市森林公安局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维护乌海市林业生态安全、林区社会稳定,为乌海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以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