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室实现“全覆盖”
2016年临近春节的一天,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花鸟市场有人打架。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在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认为这起纠纷由民间劳资纠纷引起,权利义务清晰。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将这起纠纷的调解交给了凤凰岭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
近年来,乌海市高度重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在全市15个派出所建立了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室,建成率100%,实现了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室“全覆盖”。各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吸纳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警官、律师和社区人民调解员,组建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审查,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产生的民间纠纷,在治安纠纷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调解后,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4小时内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时起,1周内调结。治安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的可免除相应的治安处罚。
为规范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乌海市司法局、综治办、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派出所统筹安排,为调解室统一提供办公用房、统一设立“XX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标牌、统一刻制印章、统一悬挂人民调解徽章、统一制作人民调解的范围、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等公示栏。按照《乌海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调定补”实施办法》规定,每一调解案件形成统一规范的卷宗档案,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及影响范围申请50-1000元的调解补贴。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100件,调解成功率98%。
人民调解室的建成,既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又得以在和谐的氛围中化解双方的矛盾,为和谐乌海建设做出了贡献,为乌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赢得了百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