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积极推进社区与机关单位文化服务共驻共建共享

03.03.2016  21:11
  近年来,乌海市深入开展“社区与机关单位文化服务共驻共建共享”工作,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进一步提高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率、全力推动“文态铸城”增添新动力。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保障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按照因地制宜、主动参与、公共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要求,结合乌海市社区建设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乌海市全面推进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实施意见》、《乌海市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发挥组织作用,保障工作推进有人管理。乌海市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了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服务设施共建组织,创造共建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共建活动,增强辖区单位、社区各类组织和社区全体成员的地缘意识、参与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形成了社区与机关单位共驻、共建、共享资源的良好态势。 

  三是以试点为基础,探索工驻共建共享方式。以海勃湾区为试点,进行社区与机关单位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建设。海勃湾区委、区政府根据群众体育活动的要求,将学校操场、体育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面向社区免费开放、资源共享。尤其是数量众多的中小学体育场馆(所)错时开放,在上学期间由学校使用,放学及节假日期间面向社会开放,通过打时间差,既保证了学校教学的正常使用,又满足了社区居民对文体活动场地的需求,实现了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截至目前,共有乌海市文体中心、海区青少年宫体育馆、乌海三中体育馆等11座场馆实现向社会错时开放,对外开放时间为早6:30—8:30,其中,60岁以上老人免费活动时间为早8:30—9:30,学校体育课时间为10:00—11:30及15:00—17:00,社区居民活动时间为18:00—20:30,周六日全天开放。通过错时开放,来体育场馆锻炼的居民日益增多,日平均锻炼人数达到500余人次,围绕各体育馆社区居民正在逐渐形成良好的健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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