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乌海市发改委党组原成员、副主任解国栋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5年5月14日,经解国栋同意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管委会违规为参与低碳园区申报国家试点园区工作的解国栋等5人,每人发放4500元加班补助,共计22500元。2017年10月27日、30日,经乌海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乌海市委批准,连同解国栋涉及的其他违纪问题,决定给予解国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乌海市接待办公室原聘用司机甘拥军用单位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问题。 2017年6月20日上午8时左右,市接待办公室原聘用司机甘拥军驾驶公务用车到海勃湾区西湖加油站使用加油卡消费共计522元,其中给自己的一辆白色私家车加油100元。2017年6月23日,乌海市接待办公室召开主任办公会决定,辞退甘拥军。2017年12月11日,乌海市纪委决定,免予甘拥军党纪处分,给予其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3.乌海市公路局乌达公路段原段长付根存借培训之机外出游玩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2015年3月,乌海市公路局乌达公路段原段长付根存参加由交通部科学研究院组织的深圳学习班,学习结束后,付根存和妻子从深圳飞往桂林游玩6天,返回乌海后在乌达公路段报销了本人在桂林的住宿费和补助费,共计2460元。2017年9月6日,乌海市纪委给予付根存党内警告处分。
4.乌海市公路局海南公路段段长程宝升借培训之机外出游玩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2015年3月,乌海市公路局海南公路段段长程宝升参加由交通部科学研究院组织的深圳学习班,学习结束后,程宝升和妻子从深圳飞往桂林游玩6天,返回乌海后在海南公路段报销了本人在桂林的住宿费和补助费,共计2460元。2017年9月6日,乌海市纪委给予程宝升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