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乌海市、阿拉善盟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等典型案例

14.05.2015  03:11

据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发布的消息, 通辽 市、乌海市和 阿拉善 盟分别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典型问题和案例共13起,具体内容为:

通辽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

1、扎鲁特旗农牧业机械化学校违规发放福利。2013年,扎鲁特旗农牧业机械化学校在“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资金支出中虚假列支15000元,用于学校职工福利费等支出。扎鲁特旗监察局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校长杨熙林记过处分。

2、团市委驾驶员刘会利公车私用。2015年4月5日团市委驾驶员刘会利私自驾驶本单位车辆到市殡仪馆扫墓。团市委党组研究并报市直属机关党工委批准,给予刘会利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350元。

3、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盛发热电公司党委书记闫海平公车私用。2015年2月8日盛发热电公司党委书记在其叔父丧葬期间使用单位车辆。蒙东能源公司党委给予闫海平党内警告处分。

4、科尔沁区农牧业局驾驶员齐学武公车私用。2015年4月5日科尔沁区农牧业局借调驾驶员齐学武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到市殡仪馆参加同学亲属葬礼。科尔沁区农牧系统党委给予驾驶员齐学武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燃油费100元;对科尔沁区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林卓系统内通报批评。

5、科左后旗吉尔嘎朗镇城建办出售的车辆,两年零五个月车身“规划监察”文字标识仍未清除,造成不良影响。吉尔嘎朗镇党委给予吉尔嘎朗镇原城建办主任明根白乙拉党内警告处分。

6、科尔沁区大林镇东西大罕小学私设“小金库”。2007年-2013年,科尔沁区大林镇东西大罕小学将收取的部分校田地承包费共计123,860.00元进行账外保管,用于学校支出。科尔沁区教育系统党委给予校长唐奎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大林镇实验学校免去唐奎大林镇东西大罕小学校长职务。

7、 科左中旗保康中心校教师陈乌日娜违规发放教辅材料。2014年,科左中旗保康中心校教师陈乌日娜违规为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科左中旗教体局给予陈乌日娜警告处分,责令清退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款。

乌海市: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典型案例

1、市路政管理支队黄河大桥超限检测站站长杜强失职渎职问题。黄河大桥西限高架市路政值守人员私放超限车辆,并收取“过桥费”,杜强作为站长,监管不力,给予警告处分。

2、乌达区拆迁办原主任宋学峰违反 财经 纪律问题。宋学峰任乌达区拆迁办主任期间,违规收取拆迁管理费并挪用、贪污其中部分款项,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乌达区住建局质检站职工席海清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席海清违反工作纪律,长期不在岗,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给予警告处分。

阿拉善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相关规定典型案件

1、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焦兵华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经查,2014年11月8日,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焦兵华(中共党员)借乔迁新居之际,在巴彦浩特某酒店举办乔迁宴,除亲属外邀请了局所属二级单位人员11名,并违规收受礼金4100元。阿拉善盟纪委研究决定,责成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焦兵华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进行处理。经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研究,报请党总支审核、盟直机关工委批准,给予焦兵华党内警告处分,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内部进行通报,违规收取的4100元礼金予以收缴。阿盟纪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永声进行诫勉谈话。

2、阿左旗公安局监管大队郝海润提供虚假病历办理退职手续问题。经查,阿左旗公安局监管大队郝海润向阿左旗公安局、人社局提供虚假病历办理退职手续。郝海润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两次受到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不思悔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经阿左旗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郝海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永谢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永谢虎违规参与有偿中介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经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永谢虎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执行工作岗位;责令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迎来白鹤等万余只候鸟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29日电(记者王靖)金秋十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