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为112所乡村学校教师 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专项生活补贴

16.01.2019  13:10

    昨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呼和浩特市从2019年1月1日起,为旗县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岗教职工,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的专项生活补贴,工作未满一年的,根据具体工作时间分月予以补贴。此政策惠及全市112所乡村学校的近5000名教职工。

    据了解,近年来,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从2019年1月1日起,为旗县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岗教职工,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的专项生活补贴,工作未满一年的,根据具体工作时间分月予以补贴。此举惠及112所乡村学校的近5000名教职工,有利于引导教师向乡村地区流动,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发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对促进城乡教师校长合理交流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将形成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的良好局面,提升基层教育水平。

    之后,呼和浩特市将加强对乡村教师的管理,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动态管理原则,依据考核情况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今后教师到乡村中小学工作,从次月起就可以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记者 苗青)

 

呼和浩特市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每人每年增加1万元专项补贴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15日电(记者 朱文哲 叶紫新华网
内蒙古呼包鄂居民有望实现户口通迁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5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政新华网
“神经谷粒”网络成功记录大脑活动
  大部分现有脑机接口系统只能使用一到两个传感器进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