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出台“二十条”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近日,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统筹协调推进、有序有效落实,内蒙古国税局下发了《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划出台“二十条”举措,迅速推进全区国税系统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步伐。
一是深入学习,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第一时间组织深入学习、精细解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军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为衡量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标准,树立“一盘棋”“一体化”思路。全系统看大局,明大势,将《方案》的学习贯彻作为“必修课”,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二是高度重视,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 多次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改革内容等情况,切实加强与地税的沟通、联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社会各界、纳税人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及时成立了《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成员处室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三是明责尽责,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从健全明责尽责机制、提速改革进程等强化改革状态;对每项改革任务明确牵头部门负主体责任,对承担的具体改革任务全程负责、全程过问、全程督导、全程问效,参与部门负配合责任,形成横纵推进改革工作合力;实施文件扎口管理,提升改革文件制定的规范性、协调性。
四是提质提效,在改革举措上下功夫。 先后3次组织召开《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总局改革要求,对两个“代拟稿”深入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并与内蒙古地税局达成共识。拟定了指导意见解读稿、专业术语解释稿,其中《指导意见(代拟稿)》已经上报税务总局审批。采取“并行”做法,确定十项先行先试改革事项,抓紧拟定试点方案,重点研究部署推进。
五是严格问责,在督促检查上下功夫。 组织开展“领导督查”,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督查事宜,由4名局领导挂帅,对14个盟市局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动传导压力;建立“一体化”督查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对改革事项统筹进行督查;严明改革纪律,严肃追责问责机制。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逐一落地,纳税人明显感到“改革春风”扑面而来。
六是加大力度,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 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实中大力开展“树典型、创示范、带全面”活动,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提炼推荐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同时,要求全系统上下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借助各种媒介,加大对改革情况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