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交管大队掀起春季交通安全宣传热潮

27.03.2015  12:31

      为全力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鄂托克旗交管大队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推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媒体力量和群众力量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多措齐施狠抓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教氛围,切实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强化日常警示教育。民警在日常执勤纠违工作中,以所在的岗位为依托,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现场警示教育,使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和教育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行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抓好警营阵地宣传教育。一方面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板,利用群众办理业务时发放各种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另一方面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展示工作人员警容风貌、内务管理、警营文化,并设置宣传展板,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文明交通知识,增进对交通民警的理解和支持,密切警民关系,更直接地听取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意识。 

  三、加强重点群体安全教育。有关部门以“两客一危”企业车辆为重点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讲解冬春季节交替安全行车常识等内容,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开超员车、超速车、疲劳车、不酒后驾驶,切实保障春季的交通安全。同时,继续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及临时执勤点,开展“行车系好安全带”主题活动,并对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做到“逢车必检”、“逢车必宣”,叮嘱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营造了“严查、严管、严防、严治、严控”的氛围,有力地震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以农村集市为重点,深入开展“请戴上安全头盔”宣传活动。有关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以宣传农村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微型面包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教育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部门利用春季开学时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校园内设置交通知识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图,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举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有效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在道路上相互追逐嬉戏、任意横穿马路等违法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合理、安全、文明出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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