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招租进场交易工作
——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考察学习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工作,更好的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国有资产出租业务的阳光操作。2016年4月18-20日, 中心副总经理安纪岩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付晓枫及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侯国庆一行五人,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招租业务分别赴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考察学习。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张亚明、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斯映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热情接待了考察方一行。此次考察交流座谈中,两地兄弟产权机构不仅对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业务的背景、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操作模式及经验总结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还邀请了当地省属行政事业资产监管部门领导,从出租业务的监管角度向考察方进行了深入的介绍。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2月出台《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经过四年多的业务开拓与不断的总结、创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平台的信息集聚和资本集聚功能,在房产租赁、停车位招租、广告经营权转让等各类租赁业务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安徽省财政厅2013年4月出台《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委托合法的产权交易机构实行公开拍租。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业务的受托单位,自2013年起业务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出租项目规范、高效操作的基础上不断的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目前在交易流程、竞价设置及复杂问题解决方面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通过此次的学习座谈,考察人员对产权交易市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业务充满信心,同时也对下一步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招租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