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变动:任命一批,免去一批,辞职一个
(2018年4月27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曲树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决定任命:
张启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金克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平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寇子明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贵和为市教育局局长;
何伟利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甫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佟文泉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傅彬为市公安局局长;
范悦为市民政局局长;
王荣才为市司法局局长;
张宝泉为市财政局局长;
罗吉舫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侯言增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鲍新海为市规划局局长;
戴宏学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宏程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银山为市水利局局长;
肖明华为市农牧业局局长;
潘金生为市林业局局长;
刘静忠为市商务局局长;
闫传佳为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何涛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贾祥恩为市外事办公室主任;
崔健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齐电力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长奇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佐为市统计局局长;
托亚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徐成俊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肖国忠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任命:
包玉山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海清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柳阳毅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潘玉茹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庆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韩建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耀国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万莉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宋国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4月27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红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年4月27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曲树盛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包文英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庆跃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汪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庆杰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石玉珍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昕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崔元庆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慧学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郭晓刚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付兴琦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布和那斯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石生海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包豁然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国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永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维斌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秀飞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志忠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鄂永利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崔杨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18年4月27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俊山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辞职
(2018年4月27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郑伟元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接受郑伟元同志辞去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