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代表“四个表率”作用 为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3月29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同列席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来自不同行业的13位自治区人大代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交流认识体会,就自治区“两个屏障”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听取大家发言后,林少春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为人大代表,发挥好自己肩负的职责任务,首要的是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第一位,作为当好人大代表的第一要求,始终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林少春指出,人大代表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长,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要求,虚心向群众学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林少春强调,人大代表要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带头执行党的政策上作表率,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上作表率,在带头做群众思想工作上作表率,在带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表率,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贡献智慧和力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四个机关”的职责定位,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欣,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作厚参加座谈。
供稿:刘颖 图片: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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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