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支招为首府创城“清障”
[ 导读 ]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沉甸甸的业绩。但是,距离正式命名全国文明城市,我市还有一定的距离,且任务艰巨。我市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创建文明城市,纷纷建言献策,希望为创城出力。
店外出摊、流动摊贩、非法小广告成城市管理“顽疾”
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沉甸甸的业绩。但是,距离正式命名全国文明城市,我市还有一定的距离,且任务艰巨。我市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创建文明城市,纷纷建言献策,希望为创城出力。
市人大代表姜永革认为,创建文明城市应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姜永革说,当前我市城市管理仍存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管理水平较低,管理力度和联合执法的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烧烤、大排档、卡拉OK油烟噪音扰民、店外经营、“门前三包”落实等问题,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
姜永革认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更新城市管理理念。转变目前以问题式管理为主的模式,大力推进预防式管理,将工作的重心从问题的善后处理转移到问题的预判和提前发现,将找出问题的根源、提出控制类似问题再度产生的措施作为管理的重点,确立源头预防的思路。“应该实行市容市貌层级管理制度,对主要区域和重点部位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要高标准管严管死;次干道要以疏为主,在合适位置合理安排一些临时摊位进行规范管理,既解决农民季节性进城卖瓜卖菜等问题,也方便市民生活需要。”姜永革认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要疏堵结合。
对于夜市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治理后反弹等热点、难点问题,姜永革认为需进一步调查研究,可协调街道和相关部门,吸纳社会力量,推进大排档、临时摊点市场建设,统一规划地点,统一经营设施,统一严格管理,合理确定经营时间和经营种类,为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早市、夜市等“顽疾”打好基础。
非法小广告一直以来也是城市管理的“顽疾”,对此,市人大代表张晶梅在今年我市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彻底治理城市非法小广告的建议》。
张晶梅说,目前,我市正在全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响应创城活动的开展,全市各街道、社区广泛发动,组织干部、公益岗位人员、青年志愿者开展清洁家园公益劳动,然而张贴在各街巷电线杆、店铺卷帘门、墙面、人行横道、公用设施、小区墙壁、单元门、垃圾箱、甚至住宅楼道内的小广告,就像城市牛皮癣,具有极大的反复性,往往是刚清理干净,维持不了多久便很快又被贴满了,这些垃圾广告破坏了城区市容市貌,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坏了我市的文明形象,与我市正在努力创建的文明城市极不相称。
张晶梅认为,彻底整治小广告势在必行,她建议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对小广告高发地段加强管理,由执法局牵头,公安、电信、联通、移动等各部门加强配合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建议出台《城市乱贴乱画小广告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对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从重从严惩处。另外,针对小广告上大都留了电话号码的情况,顺藤摸瓜,惩戒乱贴广告的非法行为。建议执法部门协同相关单位,对商场、手机店随意出售亲情卡、城乡卡等无需实名登记的通讯号码实行统一管理,终止使用无实名登记的号码。这样,不仅可以杜绝小广告反弹,同时可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无身份证登记的通讯号码进行各种犯罪活动。
同时,应规范小广告的发布渠道,张晶梅说,可以在居民小区的住宅楼梯口广泛设立公告栏或印发便民小卡片,将便民小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对不按要求规范的便民小广告,可以由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做出处罚;在次要路段或公共区域建立广告发布栏,为招聘类、服务类等有市场需求的广告提供一个发布空间,对于办证等违法广告则加大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