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邀8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检察工作
9月19日,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来自浙江代表团的8位全国人大代表对内蒙古检察工作开展为期一周的视察。内蒙古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二局副局长李忠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以及浙江省人大、自治区人大的相关人员陪同视察。
这次视察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规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更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在执法办案环节深化检务公开。
当天上午,代表们首先来到自治区检察院,观看了内蒙古检察工作纪实宣传片《大道为公》。听取了自治区院以《牢记使命 忠诚履职 积极担当 实现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为题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李忠诚表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大代表,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走进检察基层,实现面对面的交流,能够更深入了解检察机关,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展现检察工作成绩与检察官风采,要认真倾听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依靠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把检察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随后,代表们前往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实地视察了该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和“职务犯罪办案基地”。对该院案件公开系统、查询系统、“两微一站”公开平台运行情况及办案基地的安全防范配套设施、证据采集固定系统、数字审讯平台系统等有了初步了解,并认真听取了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情况的汇报。视察中,代表们聆听讲解,边走边看边问,特别是是对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黄生林用震撼震惊来形容到内蒙古检察机关的感受。他说内蒙古检察机关的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应用方面走到的浙江前面,业务工作也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两地要相互借鉴取长补乱短,共同努力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马永胜表示,最高检一向重视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外部监督、自身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力度,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大监督”格局,特别是将抽样评估向诉讼监督和执行监督领域延伸,收到良好效果。下一步要继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内蒙古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