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检查组来兴安盟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26.04.2016  12:21

  4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梅振一行,来兴安盟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盟人大工委主任李国栋,盟委委员、副盟长王东伟,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刘铁玉,盟人大工委副主任、科右前旗委书记张双泉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盟行署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规划条例》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截至目前,兴安盟除扎赉特旗外,其余5个旗县市及7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均已完成至2030年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下一步,要将评审修改意见融入到专项规划的编制中,使其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全盟城镇建设的实际要求,更好地指导各项城镇建设。

  兴安盟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在扎实稳步推进。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我盟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将资金补偿政策落到实处,积极争取金融贷款支持,努力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

  会议强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兴安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执法情况,兴安盟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正在逐渐完善和理顺,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有了新的提高。

  会议要求,兴安盟的城乡规划工作,在搞好大规划的同时,专项规划制度实施要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工作要稳步推进,规划的金融管理要继续加强,要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划的具体思路,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塑造城市特色。

  座谈会后,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乌市山城路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科右前旗洮儿河生态休闲公园项目、额尔格图镇兴牧嘎查、科尔沁镇泰宁社区等地,详细了解我盟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记者李烨琳)

[责任编辑 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