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联系基层创新成果:决策"沉下来" 民意"传上去"

18.12.2017  20:28

  人大决策“沉下来” 基层民意“传上去”   

    

 

   曾鹏媛/制图 

 

  在12月12日召开的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交流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强调,人大工作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四年多来,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在吸纳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方面,有哪些做法和亮点?研讨会期间,面对参会人员分享的诸多经验做法,记者脑洞大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与基层代表“结对子  

  2014年初夏,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接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喜庆的电话。

  这个电话的背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2013年12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多了一项议程——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意见》要求,每位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5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2014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要求每位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1至3名所在选举单位的全国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和一线工人、农民代表。

  据宋心仿代表回忆,电话里,陈喜庆委员热忱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耐心地询问宋心仿有什么问题和要求。陈喜庆的诚意打动了宋心仿,他也就毫无顾忌地汇报了自己的情况、想法和意见、建议。

  “初次联系后的第二天,我就收到了陈喜庆委员的电子邮件,第五天又收到了他亲笔签发的来函,将联系方式、内容等告诉我,其中仅建议选题就列出了30多项,有关于国家大事的,也有涉及社情民意的,还有与我本职工作有关的,不仅内容广泛,选题精细,而且十分符合当前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及民生要求,对我参政议政、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宋心仿介绍,之后,他们经常电话联系,每月至少一次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微信、短信联系更为经常。

  研讨会期间,很多与会人员都谈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一些来自地方人大的与会人员还分享了地方的做法。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机制,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工作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与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建立了经常性联系,他们还将市人大代表编入区人大代表小组,健全“代表活动日”制度,指导推动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联动。

  基层代表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1987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有6位“特殊的参与者”,他们的身份不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而是全国人大代表,由此开启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序幕。

  “努力让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五年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3月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如是承诺。

  2015年6月19日,全国人大代表余梅接到江西省人大转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她被邀请列席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每次全体大会,余梅都在认真聆听,一丝不苟地做着笔记。分组审议时,她更是聚精会神地听取委员和代表们发言。6月25日下午,参加分组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时,余梅举手,做了短短两分钟的发言,建议核心就是“扩大宣誓范围,在宣誓人员中增加两代表和一委员”。这在现场引发了众多委员和代表们的强烈共鸣,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增加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认真听取和研究吸收代表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本届全国人大四年多来共邀请代表156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对法律草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课题组向会议提交的书面材料中透露,除了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四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大力推动并实现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和评估、执法检查等活动常态化,先后邀请代表约1300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四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办19期代表学习班,组织代表5500多人次参加学习,实现了让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培训的目标。

  代表之家:代表和群众共同的家  

  我国有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如何使各级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此次交流研讨期间与会人员交流讨论的焦点。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人大通过创建各种形式的代表履职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了组织和物质保障。云南省各个市州普遍按照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公示牌、有办公设备、有活动经费、有代表信箱、有经常性活动的“八有”标准,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建设,为人大代表提供履职平台。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搭建“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活动站(室)”6600多个,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及村(居)民委员会全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蒙古包人大代表之家”,破解了牧民居住分散、不便于开展活动的难题。

  利用新媒体搭建的代表网上履职平台,则提供了另一种便利。在天津,建设并开通该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利用平台快捷便利的优势,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帮助代表学习交流。代表通过平台提出建议、跟踪了解办理过程、结果并作出评价,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云南建设的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主要包括代表信息公开、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代表知情知政获取信息和代表学习培训等5个子平台,群众可以直接上网查看代表相关履职信息,向代表留言。利用网络收集社情民意,加强代表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和现实中的“人大代表之家”相比,“网上代表之家”具有独特的优势。

  研讨中,与会各方都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取得的成绩,但也都表示还有更大的空间,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四川在提交会议的书面材料中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动建立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公示、反馈等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数字化信息平台,对代表履职的内容、方式、目标、进度等清单化,通过有记载、有督察、有考评,从制度层面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深入群众、服务群众。

  更多渠道让群众“直接参与”人大工作  

  “我们的建议可以传到北京,我们也要让立法机构听到最‘接地气’的声音。”能直接参与国家立法是一件很荣耀的事,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的居民就享有这样的荣耀。

  2015年7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办事处为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虹桥街道居民发现,他们提的两条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纳了,而且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条款中得以体现。

  据悉,截至2017年10月,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就28部法律和2016年、2017年两年立法工作计划征集意见1205条,其中,2017年有12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建议403条。

  如今,立法机关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已经为公众所熟悉。但其间的点滴进步却容易被忽视。2013年7月,在以往只对法律草案一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法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启二审稿上网公开征求意见之先河,并实现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常态化。本届以来共有65件次法律草案审议稿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参与人数达16万余人次,提出意见达43万余条。

  不只是立法,人大工作也在不断探索直接向公众开放。

  2017年9月22日上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迎来30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参观者。这些参观者从众多报名者中抽选而出,其中有工人、农民、学生,也有基层公务员、区人大代表等。这是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首次“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参观人员亲身体验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程序,并模拟对法规进行“表决”。参观人员还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实地了解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交流研讨会期间,与会人员交流了各地人大开展市民“走进人大”活动、邀请群众参与执法调研、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等相关探索及经验,也分享了各自的感悟。上海以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参与为重点,提出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人大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互动交流:一是探索开放人大办公场所,设立人大办公场所公众开放日。二是提高人大与公众面对面交流的质量,加强沟通交流的内容设计、手段设计、程序设计,切实提高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视察、调研等方式,听取公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发挥媒体在人大与公众沟通中的作用,发挥好新媒体在密切人大与公众尤其是年轻公众即时交流中的作用。

  生活是最好的教材,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发挥人大“联系群众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建立人大、代表、群众三者之间良性的互动循环,研讨无止境,实践正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