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民政府出台意见明确“互联网+”行动路线图
“互联网+”是今年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新词汇,而工业、农牧业、文化等也因“互联网+”有了“新玩法”。人们不禁要问,“互联网+”传统产业会有怎样的变革,又会产生出什么样的业态,今后真的都在手机、电脑上逛街了吗?自治区人民政府6月2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却给出了答案,也为我们勾勒出“互联网+”将对百姓生活影响的蓝图。
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互联网+”加速推进,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应用,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明显,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建成5个自治区级互联网经济集中区、10个电子商务集聚区、10个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800亿元以上,互联网服务收入达500亿元。
“互联网+”影响多个行业
内蒙古自治区在这份意见中提出了多个聚焦发展重点。
在“互联网+”工业方面:明确面向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互联网+”推进力度,开展智能制造和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工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探索建设智能工厂,打造智慧工业园区。并建立工业运行在线监测平台,推动工业运行决策科学化。
在“互联网+”农牧业方面:明确将实施农牧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推进宽带进村、信息入户,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融合发展。建立全产业链的智慧农牧业系统,开展农牧业物联网试点,开展基于农牧业网站、12316服务平台、农牧业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的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提升农牧业信息化水平。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
在“互联网+”商贸方面:自治区明确推进电子商务细分领域发展,鼓励发展垂直类电商平台,积极培育煤炭、有色金属、化工、特色农畜产品、稀土等大宗商品电商交易平台,引导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推动跨地区跨行业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在“互联网+”金融方面:明确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发展网上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在“互联网+”政务方面:明确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与行政服务实体大厅融合。并建设智慧城市,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网络安全长效化。
在“互联网+”文化方面:明确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内容集成和数字传输综合平台建设。发展智慧旅游,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传播草原文化,打造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推动影视美术、书籍报刊、动漫游戏、建筑设计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OTT TV)、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型信息消费,促进网络视听全产业链发展。
在“互联网+”民生方面:明确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智慧社区、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环保、智慧交通、智慧法治、智慧家居等,建设数字图书馆和智慧博物馆、公共服务一卡通应用等,推进教育、医疗、社保、旅游等公共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区域化线上线下结合(O2O)平台服务,鼓励各种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为百姓提供便捷实惠的优质服务。
在“互联网+”生态方面:明确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和环境质量与主要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测信息云平台,并构建完善自治区水利数据中心、水利信息服务平台、水资源管理系统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体系。以及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工业能源管理云平台和建立草原和森林防火应急管理信息指挥系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及防火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构建覆盖全区的“国土云”和“环保云”,建立和完善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和共享平台。
在培育壮大互联网服务业方面:明确在电子商务与移动支付、电子政务与移动办公、公共服务与移动互联、即时通讯与社交、搜索引擎与定位服务、网络与手机游戏等领域,培育若干有特色的互联网产品及服务。推动云计算服务在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工业制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商业化运营,支持云计算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政策与环境保障“互联网+”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工作进行,在意见中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改造现有厂房兴办互联网经济孵化器、集聚区或电商园区,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鼓励各地政府对互联网企业所需工作场所、人才公寓以及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公共资源给予政策支持。对首次入围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或全国软件百强的服务型企业(不重复计算),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给予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明确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形式设立互联网企业。简化互联网企业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使用自有、租用的住宅或集中办公区域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实行“一址多照”。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和社会性组织创建互联网众创园,支持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鼓励重点扶持的互联网企业购买自治区内云计算数据中心服务,各级政府可通过各种途径给予支持。并明确,凡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带项目来我区创业的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当地政府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结合“草原英才”计划,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及其团队,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团队不低于50万元经费资助,对团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对团队核心成员职称评定、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支持互联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认定,经认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优化“互联网+”工作环境方面,自治区明确以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鼓励市场竞争,进一步降低信息网络资费,提升宽带网络速率、信息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并将侵权、假冒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建立网络安全信息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互联网数据资源的安全存储与灾难备份,加快网络安全保障基础设施智能化和全覆盖。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及EID(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鼓励数字证书在互联网上的应用。(记者 张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