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举行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
17.11.2015 18:1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1月10日,乌兰察布市举行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市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有关领导向来自市直部门和各旗县市区的30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书》。颁发证书后,全体人民监督员在国旗下进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正式“走马上任”。自治区司法厅法规处、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为人民监督员进行初任培训授课。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是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试点要求,原先由检察机关选任管理的人民监督员转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启动以来,市司法局主动市与人民检察院对接,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及早谋划,认真落实,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全市最终确定了30名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任命仪式上,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俊平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对这次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表示祝贺,并希望人民监督员要提高对人民监督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责任感,积极参加检察院、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自身的业务素质,认真履职,敢于监督,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作用,为乌兰察布市司法改革事业的顺利开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作用的有效发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7.11.201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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