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6.14%的人群对扶贫开发工作表示满意
原标题:66.14%的人群对扶贫开发工作表示满意——自治区人大开展农村牧区扶贫开发专项工作评议侧记
扶贫开发,事关全区农村牧区贫困群众的福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在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中指出,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将由2010年底的266.58万人减少到117万人,减贫149万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高锡林对此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从媒体上看到我区生态移民的一些报道,移民户真正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迁出区域的生态得到了恢复,令人欢欣鼓舞。”
赵存发委员则对我区各地开展的针对性科技手段扶贫效果给予高度评价,“‘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专家大院’模式,将科技活动与农牧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延伸了服务内容,值得大力推广。”
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66.14%的人群对扶贫开发工作满意,30.05%的人群表示基本满意。排在满意度前三位的扶贫工作内容为:“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与扶贫开发相衔接、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
作为欠发达地区,自治区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在贫困地区。目前,我区贫困人口数量仍比较多,且多处在自然条件差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滞后的地区,扶贫难度大。
2014年全区各级财政扶贫预计达到50亿元,专项投入居西部省区市首位。今年全区发放的各类金融扶贫贷款超过80亿元,有17.6万户、43万贫困农牧民获得金融支持。佟铁顺委员很关心这一问题:“政府明确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如何加大参与力度,解决担保资金问题?”
自治区扶贫办主任刘忠诚对此作了答复:“自治区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要求各盟市、旗县从本级财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解决贫困户贷款需求。”
张福宽委员关注的则是产业扶贫问题,“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旗县依法享受的优惠扶持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比如,一些项目仍然要求安排配套资金,请发改委的同志给予答复和说明。”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磊回答说:“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给予贫困地区更多倾斜,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逐步免除盟市、旗县公益性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自治区党委提出,到2017年我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这一目标,要啃“硬骨头”、趟“深水区”、打“攻坚战”,不少代表为此献言献策。
针对我区“三少”民族自治旗主体民族贫苦人口比例高、贫困面大的现实状况,赛革委员建议,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别于其他地区、民族的政策措施,使扶贫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扎实、高效。
自治区人大代表、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院长龚有军在调研中发现,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突出。他认为,解决好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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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厅长侯元等多位厅局的负责同志,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坦诚回答委员和代表的提问。双方问答之间饱含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凝聚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真知灼见。大家边评边议,瞄准努力方向,思考改进举措,在全社会汇集起扶贫济困的强大合力,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记者 刘江 肖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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