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不顾身 舍己救人——通辽市司法局王志宇勇救落水群众

18.08.2017  20:55

近日,通辽市森林公园人工湖的承包人崔勇带着一面写着“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锦旗和满满的感动来到市司法局,将锦旗赠送给通辽市司法局王志宇同志,并对王志宇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这时,大家才知道,原来近日在通辽大街小巷广泛流传的在森林公园人工湖见义勇为的无名英雄,竟是我们身边的工作人员王志宇。王志宇路遇女子不慎落水,在她命悬一线之际,不顾个人生命危险,毫不犹豫地跳入深达七八米的湖水中施救,最终使该女子成功获救。正因为王志宇的见义勇为,崔勇承包的人工湖没有发生溺亡事故。王志宇面对大家的赞扬,却显得稍有些羞涩,但他依然坚定地说:“当时情况紧急,什么也没多想,因为我是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我这么做是应该的!”

2017年8月1日晚9时左右,王志宇像往常一样,在家附近的森林公园锻炼身体,突然发现二三百米外的人工湖边人声嘈杂,并传来阵阵呼救声。王志宇立即跑过去,由于天色已黑,他只能隐约看到湖中有一名女子在拼命挣扎,头部时而沉入水中,时而露出水面,双手也在不停地挥舞着,而岸边一名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在绝望地大声哭喊:“救救我女儿!救救我的孩子!”,原来是一名女子不慎落水。当时在湖边已经汇集大约三四十名围观群众,大家都束手无措。见到这种情形,王志宇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去营救。此时这名女子距离岸边约十几米,由于近七八分钟的挣扎,该女子的力气几乎耗尽,意识有些模糊。求生的本能,让她拼命地拽拉王志宇,使王志宇的营救变得十分困难和危险,甚至几度将王志宇拽入水下。王志宇在水中奋力周旋了两三分钟才成功控制住该女子,最后拼尽所有力气,才将女子拖上岸。女子的母亲在看到孩子获救后,长跪在地叩谢不止,口中不住地称颂着救人的英雄:“真是好人啊!”。随后,110民警及时赶到将该女子送往了医院。正是由于王志宇的奋力施救,才挽回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就在大家围观、议论和感叹的时候,王志宇却将自己的身影悄悄藏在人群之后,默默地离开了。

事后,森林公园人工湖的承包人崔勇经过多方询问,才打听到救人的英雄是通辽市司法局的王志宇。崔勇说:“王志宇救人的时候我就在现场,那里湖水深达七八米,也是整个人工湖暗流最多的地方,入水十分危险,何况是晚上,看不清周围情况,救人难度更大,如果晚一分钟,那名女子的生命就危险了,当时岸上那么多人,唯有这个小伙子想都没想就跳进水里,费了很大劲儿,折腾好久才把她救上岸,真是太勇敢了,太让人敬佩了,真是好样的,这是社会需要的正能量,应该宣传弘扬啊!”。

市司法局党组对此事高度重视,对王志宇同志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这种见义勇为精神,给予高度赞誉。号召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学习王志宇在人民群众生命遇到危险时能够不顾个人安危、奋勇相救的大无畏精神。特别是在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学习王志宇同志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精神。同时,他也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整顿行动的示范表率。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行政干警“对党忠诚、做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庄严承诺,是新时期全市司法行政战线的优秀楷模!

见义勇为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今时代更呼唤这种精神。王志宇的英雄模范行为,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人心所向。我们当以实际行动向见义勇为的英雄学习,学习他危难时刻豁得出去的无私无畏精神;学习他不计个人得失的责任担当……无私的奉献,树立了一个又一个光辉的榜样,唱响一曲又一曲时代的凯歌,向他们致敬,送给他们最美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