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和“两高”工作报告

14.03.2016  19:14

3月13日下午3时,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和“两高”工作报告。

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指出,3月11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慈善法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慈善法草案内容全面、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规范可行,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代表们也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2日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民政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共作了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34处。(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  刘春芳  陈文慧  薛晓芳  籍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