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继续审议“两高”报告:双语法官检察官成高频词

16.03.2016  12:06

3月14日上午9时,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两高”报告。审议中,大家认为,“两高”报告通篇贯穿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形势深入全面,部署工作重点突出,是讲大局、有担当、接地气、顺民意的好报告。代表们还结合内蒙古的实际,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

梁铁城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对做好地方法院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完全赞成。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全面推行及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两院案件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基层两院司法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基层两院司法队伍建设,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和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解决偏远民族地区基层岗位招人难的问题。同时,设立公务员公开遴选(评选)常态化有效机制,努力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上级机关聘人从基层来的良性循环。其次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基层两院建设,根据基层两院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和完善基层两院建设规划,继续加大国家扶持力度,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努力补齐短板,力争到  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着力解决建设资金和科技装备不足的问题。

法官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终身负责,日常的工作量比较大,收入相对偏低,建议根据法院近年来的收案数量统筹考虑,增加司法人员的数量。推进法院改革,提高工作积极性。

王凤朝代表说,赤峰市两级法院2014年接收案件9.7万件,2015年上升到12.5万件,上升比例达到28.54%。现在,赤峰市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以松山区法院为例,2014年编制是122人,收案14677件,2015年没有增加编制,收案达到了17424件。由于编制不足,各院都有聘任制人员,松山区法院聘任制人员达到81人,占全体干警的40%,这些人承担着书记员、法警和司机等必不可少的工作,由于收入低,这一部分人员流动性较大。

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法律环境,离不开人民检察院的保驾护航,随着国企深化改革的推进,一些改革需要法律明确的规范,其中一些新出现的问题也需要法律的规范来调节和保障,因为有些工作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来推动非常困难,比如像企业投资风险的保护问题,企业与当地村民的矛盾问题等,有时会严重地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白晓光代表建议依法整理企业破产中的案件。他说,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建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等举措,很有针对性。建议两院加大这方面的关注力度,充分利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化解各类矛盾,加大法律的执行力度,为企业深化改革的公正公平和谐良好的发展环境。

胡达古拉代表建议,提高法官、检察官这两支队伍的待遇,加强双语法官特别是基层双语法官的培养力度,她说,这些内容在“两高”报告中都涉及到了。如今虽然总体数量还行,但是最需要的地方还是缺少少数民族双语人才,建议在精准配备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