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素质 求创新 伊金霍洛旗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
伊金霍洛旗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高点起步、协调运转、依法规范、务实创新”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监管教育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管理模式。
一、强化素质,提升社区矫正业务能力
一是重业务知识学习。为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伊金霍洛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方面让工作人员努力钻研社区矫正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把握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机会,及时跟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整步伐;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借鉴其它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好方法,从而准确把握工作脉搏,提升业务能力,仅2015年组织各类培训100多人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能够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发展。二是重风险警示教育。伊金霍洛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学习、警示教育学习,普及廉政知识,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队伍思想观念、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问题,提升队伍执法素质。
二 、求实创新,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力
日常监管是开展社区矫正的核心工作,核心工作抓得好,社区矫正工作就开展得好,矫正质量才能有保证。为此,针对如何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伊金霍洛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文章,创新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一是构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与民政、环卫、园林等部门积极联系,先后在全旗7个镇建立了包括敬老院、环卫场所等多个公益劳动基地。旗级层面的公益性劳动基地---母亲公园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已投入运行,进一步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面临的场所困难,改变了以往社区矫正人员劳动较为散乱的状况,使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有了固定的场所。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模式。社区矫正人员管理配备指纹签到仪,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公益劳动、集中教育学习一律进行指纹签到与签退,准确把握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时间,并按时间进行评比,表扬先进,训诫不服从纪律的人员,有力的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教育管理质量。三是继续推广社区矫正“1+4”管理新模式(即:由一名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和村(社区)负责人、管片民警、监护人、志愿者共同负责对矫正对象开展监管教育)。在全旗各镇建立了156个社区矫正帮教小组,明确矫正小组成员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矫,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全覆盖。四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积极发挥局现有的18名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队伍的人员和业务优势,将心理矫治融入个别谈话中,除了面对面谈话之外,还通过QQ、微信等网络工具,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工作情况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五是规范高效开展审前调查评估。规范调查主体,对于一般案件的调查评估由所辖司法所完成,重点案件的调查评估则由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直接完成;严肃调查责任,本着“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对调查结果逐级签字审查,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调查追究、责任到人;科学评估反馈,对调查结果认真分析,对照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及时将《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寄回委托单位。仅2015年已累计调查评估126个,调查评估回复率达100%,实现“审”、“矫”工作无缝衔接,最大限度避免不适合社区服刑的人员在社区服刑,从源头上消除再犯罪隐患。
三、突出人文关怀,提升社区矫正执行效果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突出“人文关怀”理念,在认真做好监管的同时,因人而异,分别对待。矫正对象訾某原是伊金霍洛旗高级中学的一名在校生,犯罪后,转入达拉特旗第一中学上学,伊金霍洛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訾某进行了人性化管理,与訾某的家长签订了责任状,即訾某在上学时由家长负责管理、定期向矫正执法大队报告思想动态,放假后,到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进行集中学习。这一举措得到了家长的认可,訾某也减去了思想负担,学习成绩有了较大提高。为了给矫正对象在就业方面提供更好的政策和服务,还积极与相关的成员单位协调,使旗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民政局等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了政策上的倾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再就业人员培训中,凡是社区矫正对象,一律免收培训费用;若社区矫正对象搞第三产业,工商局对待矫正对象实行和下岗失业人员同样的优惠政策;民政局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矫正对象全部纳入低保。通过人文关怀,使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从而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