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优化动产抵押登记促地方经济发展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
优化动产抵押登记促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从注重宣传引导、加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搭建合作平台入手,切实优化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企业拓展融资,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 ~ 11 月份,共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52 件,帮助企业融资 23.4 亿元,其中单笔融资 2 亿元。
一是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 积极向企业、银行宣传《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相关内容。深入基层向企业、个体工商户、涉农生产经营者介绍动产抵押登记职能,鼓励企业学会运用动产抵押登记融通资金,盘活企业资产。通过大力宣传让动产抵押相关方充分认识到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是帮助企业融资、盘活企业资产的好方法。
二是 创新动产抵押模式,延伸抵押登记服务 。 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浮动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工商部门的职责、抵押登记申请人的义务、登记申请程序以及登记后的查询问题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使动产抵押相关方对办理程序一目了然,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该《办法》的出台 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意识,引导企业通过盘活动产来获得融资,增强了企业活力,也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加强规范引导,探索“法无禁止皆可为”新路。 坚持“依法登记、便捷服务、灵活处理”的原则,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在严格执行《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动产抵押登记范围,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抵押的,均允许企业办理抵押登记。通过规范引导帮助企业盘活资产,确保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尽快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