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及时传达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10月22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深入学习郭声琨书记和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李琪林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重点打击、深挖彻查的力度,进一步拓展综合打击、全面治理的广度,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对于下一步工作,李琪林明确提出了“四个新”的要求。一是 政治站位要有新提高 。继续深入学习,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 “破网打伞”要有新突破 。要充分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把“破网打伞”作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一方面,要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联动,完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深挖彻查机制。另一方面,要敢于刀刃向内,加强内部清理,主动开展自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坚决清理害群之马。三是 工作机制要有新探索 。要自觉适应专项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好阶段性的“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及时把好做法、好措施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要通过剖析案例发现共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加强行业监管和治理,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要建立督导和整改机制,积极主动配合中央、自治区党委督导组开展工作,结合检察系统内巡视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四是 专项斗争要有新成效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有的放矢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要整合办案力量,加强专业化建设;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积极推进侦查、起诉、审判有效衔接,强化重大案件会商协调,增强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