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实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政策

19.08.2015  13:01

  编者按:2007年,乌市开始实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着力解决乌市低收入群体居无定所的困境。如今,已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共有八个小区,使用量已达8377套,让乌市众多低收入居民过上了住有所居的幸福生活。

  不过,随着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乌市商品房价格大幅度提高,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望尘莫及。令人庆幸的是,随着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管理政策的实施,今年乌市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详细采访。【保障范围】不再只是低保家庭“专享”采访中,记者从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之前,保障性住房只针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如今保障范围进一步扩面,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见义勇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群体也能购买保障性住房了。

  记者从《乌兰浩特市2014年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实施方案》中了解到,住房保障范围扩面后,具有乌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在乌市实际居住2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到1813.36元,且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与此同时,在乌市新就业一年以上的无房职工,和具有稳定职业外来务工两年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也可申请保障性住房。另外,政府引进聘用的专业人才和大学毕业生、省部级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和从事公益事业艰苦岗位人员等,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也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此外,残疾人、孤儿的监护、赡养、抚养、扶养人无住房的,如要申请保障性住房,可适当放宽政策,但年龄必须控制在法定婚姻年龄以上。

  不过,对于家庭成员有轿车或运输机动车辆的;有营业执照搞经营活动的;无房不满2年的,将不予受理。【房源情况】房屋957套且经过初装修“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到1813.36元,且无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房屋的平均价格在已确定价格(即低保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均价为1450元/平方米)基础上提高10%,即均价为1595元/平方米。”这是近日记者从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的。而对于其他能享受扩面政策的见义勇为人员等家庭,则购买价格在已确定价格标准基础上提高20%,均价为1740元/平方米。

  据悉,目前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共计957套,每套房屋面积在47平方米左右,房屋位置分别在东鑫园小区(该小区有90套房屋,已建成,位于河东区青城街北侧,欣民小区东侧);北鑫园小区(该小区有120套房屋,已建成,位于城北区农院街北侧,城郊办事处东侧);百旺家苑小区(该小区有747套房屋,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年末建成,位于河东区青城街北侧,欣民小区东侧。)

  “保障性住房在交工的时候,是经过初装修的,是可以直接入住的。”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时,记者了解到,保障性住房在交工使用时,均已配备了基本的生活设施:从地面瓷砖到厨房、卫生间墙壁砖,再到灯具、洗手池、坐便器,一应俱全。而且,每一套保障性住房交到老百姓手中时,都是被清扫过的,不管是地面还是玻璃都是干干净净的。【小区环境】环境美且配套设施齐全保障性住房价格如此便宜,房屋质量以及小区内的配套设施是否过硬、齐全呢?于是,记者于8月11日来到了保障性住房欣民小区。刚进入该小区,一栋栋白顶粉墙的楼房便映入记者眼帘,配上每栋楼前的一大片绿绿的绿化带,整个小区是如此井然有序、绿意盎然、富有生命活力。走在小区的柏油路上,根本不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踪影,小区内的垃圾房也被收拾得干净整洁。记者发现,为了方便居民夜间行走,小区路两侧还设有路灯。

  “每天随时都能看到物业的清洁工人在小区里清扫楼道、路面。”正在小区院内的公共座椅上休息的程先生直言,他今年60多岁了,第一次住上楼房。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性住房小区都配备了配套设施,其他小区也会陆续完善,如路面硬化、小区绿化、照明、垃圾房等,不会因是保障性住房就降低标准,而且,不管是楼房建设,还是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时,他们都严抓工程质量,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申请程序】申请保障性住房需“五步”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为主申请人,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状况的初审。完成对申请人资格的初审后,在申请家庭所住社区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交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复审。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复审符合条件的家庭,在乌市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媒体报纸公示7日,公示有异议的,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告知其未通过复审的原因;无异议的,由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报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明确配租配售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告知其退出理由。对于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根据登记顺序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轮候。在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原申请部门。依据变化情况,进行变更登记或者取消其购买资格。

  房屋楼层,实行公开抓阄制,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市司法部门现场公正下,实行栋号、单元号、室号一次抓阄定位。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