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列伙食开支 中学校长套取学生伙食费150余万元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昨日,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在补贴款、土地承包费、办理低保上,巴彦淖尔市一些基层干部动起“歪脑筋”,谋求个人利益,更有一位校长竟套取学生伙食费150余万元,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察局对这些干部进行了严处并“点名”通报。
1、临河区第九中学原校长刘献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期间,刘献策采用虚列伙食开支的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1555163元,用于招待费、各类补贴、办公费、差旅费、操场维修费、福利费等支出。刘献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撤销临河区第九中学校长职务,由正科级降为一般干部。
2、临河区乌兰图克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马玉清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2005年至2014年期间,马玉清将村集体所属的400多亩林地以村民个人的名义,套领退耕还林补贴款63.532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马玉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河区白脑包镇鞋工厂村村委会主任刘丽清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7月,刘丽清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为其母亲办理低保,致其母亲违规领取低保金5738.50元。刘丽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河区八一乡农丰村村委会主任王忠海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至2012年期间,王忠海收取小组集体土地承包费6.5万元,其中2.5万元未入账就用于该村2、6组修路支出。王忠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五原县塔尔湖镇胜丰村会计刘福利工作失职问题。因刘福利未及时上报死亡低保人员名单,致使死亡低保人员家属多领低保金7248元。刘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杭锦后旗陕坝镇赤峰村党支部书记李关违规为王某某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4年11月,李关未调查、核实王某某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也未按农村低保条件申请的规定程序组织评议,而是让他人代评议小组成员签字,使王某某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资金1623元。李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杭锦后旗森防站张旭博私存私放公款和挪用公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旗森防站出纳的张旭博先后私存私放代扣职工住房公积金297404元,未及时上缴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私自将其中30000元转借他人。张旭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降低岗位等级一级。
8、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伊和宝力格嘎查党支部书记巴达日呼工作失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巴达日呼未将收取的集体饲料地承包费入账,部分直接用于集体支出。巴达日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伊和宝力格嘎查朝鲁巴特尔工作失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2年到2014年,朝鲁巴特尔时任伊和宝力格嘎查党支部书记,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私自对外承包集体饲料地并免去2002年至2009年饲料地承包费;2002年11月,朝鲁巴特尔为其妻子出具虚假证明,补办草场合同、合同签证手续和草场证;2009年至2011年期间,将饲料地承包费直接用于集体支出。朝鲁巴特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