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兼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
03.12.2016 19:04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近日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兼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李佳,汉族,1961年1月生,辽宁大连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李佳曾任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处处长,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辽宁省副省长,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2011年11月起至2016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2016年2月至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2016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记者史万森、通讯员郭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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