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对侵权制假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
7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6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以突出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组织开展网络交易集中整治,加强监管执法。同时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的定向监测,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维权协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侵权假冒商品追溯机制。
通知要求,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方面,针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开展第十二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继续扎实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电器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跨省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处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石油炼化企业无生产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燃油的违法行为;以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为重点,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以家用电器、服装、洗涤用品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承诺;对纳入注册管理的进口食品,加大查处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力度;以口罩、空气净化器等为重点,开展防雾霾商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对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打好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集群战役。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罚等职务犯罪。通过依法严厉惩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强化行业日常监管,推动打防结合、打建结合,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 刘晓君)
[责任编辑 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