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盐业公司出台信息工作激励办法 推动宣传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12.04.2016  12:27
 

为建立健全公司宣传信息工作保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解决信息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高及报送不够畅的问题,充分调动公司所属企业和公司机关各部门写稿、投稿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公司宣传干部队伍活力,形成上下贯通、覆盖全系统的宣传信息网络。近期自治区盐业公司出台了信息工作激励办法(暂行)。办法从 适用范围、撰稿原则、内容要求、投稿方式、审稿流程、激励办法、激励兑现等七个方面做了规定。 坚持重报送信息的质量和对外宣传工作的效果的原则;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办法规定,对被自治区盐业公司门户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中国盐业协会门户网站、内蒙古政府信息网、《中国盐业》杂志采用的信息及具有新闻价值的图片、稿件,分别给予不同的稿酬。区公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部门)信息报送、采用等情况统一登记,每月进行稿酬兑现,并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评比并纳入年度考核。对信息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部门),取消本年度在办公系统中评先晋优的资格。

信息工作激励办法的出台,对规范信息报送的流程,扩大信息报送的数量,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激励有效的宣传信息考核评比机制,推动宣传信息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有积极的意义。对大力宣传各单位(部门)所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弘扬先进典型,鞭策后进,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导向性作用,展示员工风采,提升公司影响力和知明度,提升对外宣传的效果,营造良好的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