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政府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推进会议

10.03.2016  19:30

   

      3月9日,全市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推进会议,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等36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政府杨海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李华山通报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推进情况。会议就如何做好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办法》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扎实推进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构筑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的综合监管格局。 各部门要把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办法》的要求,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尽快建立衔接有序、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遵照《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的条款,明确相关职责、公示内容及期限、公示方式及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机制。建立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的追责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 二要明确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建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信息采集、管理和共享工作,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及时和准确。同时,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优惠政策的享有、财政资金补贴资格、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进行约束,真正实现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目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用信息联动机制,同时,要加大对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做好资金和人力保障工作。落实专人专管措施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要强化信息应用,推动联合惩戒。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开发好信用信息资源,将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利用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建立健全信用联动响应机制,推动形成涵盖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及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性联合惩戒体系,真正落实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责任人员的联动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联动机制。 要强化信用宣传。 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关系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社会各界的信用意识和认知程度,方便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查询、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形成全社会重视信用体系建设的局面。

会上还印发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法规文件汇编》、《内蒙古自治区公示系统部门公示子系统组织机构及用户信息采集表》、《呼伦贝尔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相关文件。(谢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