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做深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以案促改问实效
“对此案是否剖析过根源?是否反思过有无监管缺位的问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调度会上听取内蒙古农村信用联社等6家案发地区单位汇报时,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在严查腐败案件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排查风险堵漏洞、跟进监督促整改,构建起“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防控机制。
警示教育常态化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顺应融媒体发展趋势,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VR等多媒体手段,建成网上3D廉政教育展厅,将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音视频资料上传、公布,干部群众可以足不出户进行浏览参观,接受“云”上警示教育。展厅上线以来,累计点击量已达67万余次。
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意见》,结合实际开展曝光一批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一个典型案件、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编发一本忏悔录、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旁听一次庭审、听取一次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加一次警示教育培训“九个一”活动,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格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据了解,内蒙古已连续11年召开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查办的60起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通报,累计逾90万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同时,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查处的行业系统内典型腐败案件,分别召开扶贫、教育、农牧业、自然资源、国有企业、金融等部门行业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找准风险堵漏洞
7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们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职权目录,聚焦行政审批、执法、项目分配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出部门廉政风险357个、个人廉政风险606个。特别是在动物疫苗招标采购评分、调整数量分配等关键环节,细化整治措施,明确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秩序。”
这次全系统的整改排查源于自治区纪委监委的一封纪检监察建议书。此前,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许燕辉违纪违法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刻剖析动物疫病防控系统腐败案件暴露出的有关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监管缺失等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自治区农牧厅党组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行业、系统风险隐患,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督促案发地区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剖析、查找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制度监管漏洞,帮助解决案发地区单位难点堵点痛点。
针对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长杨阿麟案件暴露出的党的领导弱化、选人用人腐败、干部职工纪法观念淡薄等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时向该联社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指导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主责部门紧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章立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聚焦以案促改“上热下冷”、大额不良资产违规问责力度不足问题,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党委制定《不良贷款机构挂牌管理办法》,对法人机构实施“红黄白绿”四牌管理,按日监测“红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按旬统计清收进度,督促问题机构化解风险。截至目前,该自治区农信系统全面梳理各类制度136项,排查廉政风险点46个,制定集体决策防控措施73项。
跟进监督促整改
锡林郭勒盟银漫矿业“2·2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案为鉴,在对6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基础上,跟进监督推动深入整改,督促西乌珠穆沁旗将以案促改与风险防控有机结合,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挖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督促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避免悲剧重演。
为防止案发单位将以案促改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纳入到日常监督工作重点,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强化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跟踪督查,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电话、文书、实地察看等,重点对线索排查是否精准、重要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成效是否明显、体制机制是否完善进行跟踪问效,并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处案件的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分层级、分行业、分系统地督促案发地区部门单位深入开展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案发地区单位及时报送阶段性以案促改工作简报,既报进展过程,也报整改成效,确保一项不落,推动改到位见实效。(付金泉 刘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