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救助114.1万人次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来,全区各地深入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健康扶贫行动,让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患者有了更多获得感。
60岁的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农民闫润涛因患慢性肺栓塞合并高血压、冠心病而卧病在床多年,每月口服的各种药品加起来至少得花500多元。“自己不能出去买药,全靠家人照顾,每个月还得花很多钱买药。”沉重的医疗负担让闫润涛苦不堪言。
在卓资县,像闫润涛这样的贫困慢性病患者不在少数。而且,由于这些患者所用的药品往往不在当地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常用药购销计划当中,所以很难在当地买到,也很难报销。
2016年,针对这类慢性病患者,卓资县出台了慢性病用药直采直送制度。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将慢性病患者所需药品报送至政府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药采办),药采办负责与药品经销商议价、采购药品,然后由家庭医生每月两次上门送药给慢性病患者。慢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80%以后,再由县医保基金补贴15%,自己只需支付5%的医药费。
“我现在每个月的药费自己只需花30元左右就够了。”卓资县推行的慢性病用药直采直送制度让闫润涛等慢性病患者有了更多获得感。
“家庭医生除了送药上门,还会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卓资县卫计局局长王仝锁介绍,目前全县的慢性病患者全部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家庭医生会定期上门对他们进行常规性检查,并指导他们用药。
大病和慢性病是群众通往幸福之路的绊脚石,更是各级政府在精准扶贫中难啃的硬骨头。
2016年9月,按照国家部署,自治区卫计委、扶贫办等14部门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启动健康扶贫工程,提出对贫困人口住院报销实行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线各降低50%、报销比例各提高5%的“两提高、两降低”优惠政策,以及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尤其对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要求各地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实现精准脱贫。
《实施意见》下发后,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对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乌海市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建立了贫困人口大病救助金,对贫困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靶向治疗”。呼和浩特市动员和协调多部门形成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专项救助基金”五位一体的救助模式,为大病及慢性病患者撑起了健康保护伞。包头市全面实施贫困患者重特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针对部分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在旗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进行住院治疗的,自费部分予以全部减免,彻底解决大病贫困患者无法承担住院费用问题。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我区于2017年11月在赤峰市林西县召开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重点推进以“三个一批”健康行动为核心的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一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全区已累计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14.1万人次。其中,针对大病和慢性病患者的“三个一批”健康扶贫行动已累计救治贫困农牧民大病患者1882名;免费体检贫困人口60余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了全覆盖。(记者 张文强)
原标题: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累计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14.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