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健康扶贫防病计划完成六大任务 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实施重点传染病防控攻坚行动。落实国家“2035年终结结核病”行动,加大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力度,每年接受免费筛查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数量达到人口的2%以上。落实结核病“防、治、管”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完成疾控中心承担的结核病诊断治疗业务剥离工作;推进实现结核病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规范,杜绝因防控不力导致的学校结核病暴发蔓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全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网络,建成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体系;落实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强化部门配合,加强对青年学生、老年人、家政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主动筛查和宣传干预;积极推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一站式”服务,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一家医院能够完成咨询、检测、治疗等相关服务。
二是实施免疫规划管理专项行动。以全面提升疫苗可预防传染病能力为目标,着力强化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着力强化接种工作规范化管理,着力强化接种制度的落实,着力强化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着力强化疫苗和冷链管理,着力强化监测和疫情处置工作,为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打好基础、筑牢防线。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保证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控制漏报,杜绝瞒报、迟报。做好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处置和应急储备,杜绝因防控不力导致的传染病暴发和蔓延。
三是实施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继续巩固7个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旗县和45个自治区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旗县创建成果,不断强化组织保障,紧紧围绕患者管理、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健康教育和促进、危险因素监测以及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内容,扎实做好慢病示范区的巩固提高工作;组织指导有扶贫任务旗县全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并要通过自治区验收;按照基本公共卫生要求,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规范服务。
四是实施严重精神疾病服务管理巩固提高行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患者发现报告率、规范管理率、规律服药率全部达标。贯彻落实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各类心理健康服务,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细化、实化体系建设的方法和措施,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工作模式。加强精神科医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力争2020年精神科医师总数达到700人。全面推进精神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模式,在管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要达到100%,覆盖所有在管患者。
五是实施疾控能力提升和标准化建设行动。各盟市、旗县(市、区)所有的城区和苏木(乡镇)全部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饮水型氟中毒、砷中毒和碘营养监测,所有盟市全部开展5类200家重点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制定印发《公立医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各级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每个盟市均要设立传染病医院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每个旗县(市、区)要设立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和精神卫生诊疗科室。
六是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大力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重点抓好健康促进旗县(区)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健康传播活动、健康科普活动、健康素养监测、戒烟干预、卫生服务热线等任务落实,全面开展健康促进旗县(区)建设,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国家和自治区贫困旗县所有医院、学校、机关全部开展健康促进单位建设,并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和健康社区、家庭、村嘎查建设。强化居民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并针对贫困地区人群营养需要,制定完善营养健康政策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