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制定《建立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适度普惠型福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16.01.2017  21:03

  为逐步建立与阿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水平,根据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近日,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厅出台了《阿拉善盟建立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适度普惠型福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范围、保障内容、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等内容。保障内容将残疾儿童、重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教育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纳入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范围。《实施办法》从2017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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