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克什克腾旗基层妇联组织的现状

08.12.2014  23:10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新时期妇联组织担负着组织、宣传、引导、服务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基层妇联组织的这一作用表现的更为具体和明显:    一、组织、引领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提高经济收入,早日实现增收致富目标。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妇女已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妇联组织实施的各类科技培训项目,使广大农村妇女及时掌握农牧业实用技术,大大提高了劳动技能和生产管理能力,为增收致富首先奠定了基础;妇联组织实施的“信用贷款带动巾帼致富行动”则为妇女群众增收致富提供了资金保障,依托此项行动,近几年为全旗各乡镇农村妇女协调小额低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惠农贷款等优惠贷款及上级妇联的“双学双比”滚动资金及内蒙古小额妇女创业贷款共计44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妇女发展经济受资金制约的瓶颈;妇联组织开展的“双学双比”、“双培双带”活动及妇女互助网络组织建设已成为妇联组织引领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增收致富的有效载体和品牌工程;还有妇联组织争取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参与和协商的草场规划与管理”项目、“牧区妇女综合干预支持”项目等各种项目都是引领妇女发展经济,实现增收致富,与党委政府富民增收的中心目标一致。       二、宣传、引导妇女开展各类积极向上的创建活动,弘扬和塑造先进文化,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近几年妇联组织开展的“美德在农家”、“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净化家园文明行动”、“最美家庭”及“双合格”家庭教育评比等各项创建活动,以其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牌;近几年评选表彰的“平安家庭”、“绿色家庭”“育才家庭”、“孝德之星”、“美洁之星”、“优秀母亲”、“优秀儿女”等各类先进家庭和优秀个人,都是从农村精心评选,优中选优,树立起来的立得住的典型,通过大力宣传、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对农村的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实现男女平等,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旗、镇各级妇联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相继成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妇女儿童维权站”,依托两站,每年都要接待大量上访妇女,内容涉及家庭暴力、婚姻问题、财产纠纷、失去土地、患病贫困、遭受各种不公平待遇等,妇联组织从人文关怀、感情沟通、心理疏导入手,对妇联自身能解决的尽快给予调解解决,无权限解决的协调有权部门解决,事件复杂一时不能解决的,也尽量帮助当事人理顺情绪、分析寻找妥善方法解决,从而避免了矛盾激化,制止了大量信访案件的再上访,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妇联组织督促实现的“村妇代会主任进民调组织”及一直积极争取的“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的目标,亦有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开展各项关爱和救助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近几年妇联组织加大了对农村“单亲贫困母亲”、“留守流动儿童”、“特困大中小学生”及残疾患病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及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压力;妇联组织利用“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为广大农村妇女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为单亲贫困母亲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实施“降消”项目及农村“两癌”筛查项目,大力倡导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了农村妇女的健康保健意识和水平,促进了全旗妇女儿童两规划指标的提高和落实。作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提高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新时期基层妇联组织发挥着引领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社会进步、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等重要作用,新的形势下妇联组织的职能将不断扩大,工作内容也日益繁多,发挥的作用也将越来越明显,但同时基层妇联工作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乡镇党委政府对妇联工作的重视仍不够。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更注重本镇的经济建设,更关注本镇经济、项目等指标的落实,而对群团工作重视不足。这也直接导致了乡镇妇联对自身作用认识不足,影响了对本职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创新意识,继而对全镇乃至全旗妇联工作产生消极的影响,乡镇妇联干部“种了别人的园,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较普遍。另外,乡镇妇联干部兼职较多,对妇联工作不能全力以赴。       二、乡镇妇联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调换频繁,部分乡镇妇联干部对本职工作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工作方向和目标不明确,工作经验不足。      三、村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尚未解决。各村妇代会主任百分之九十以上由计生专干兼职,其工资待遇全部为从事计生工作所得,大部分妇代会主任认为计生工作才是她们的正业,妇联工作只是出于领导安排或碍于情面不得不做或稍带着做一些,缺乏对妇联工作的正确了解和积极性,势必影响当地妇联工作的进程和妇女事业的发展,所以谋求解决妇代会主任的基本工资待遇是做好基层妇联工作的催化剂。      四、乡镇妇联没有经费也制约了妇联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政府没有对妇联工作的经费预算,由于经费无保障,对基层妇联造成较大的约束和被动,不能自主地开展工作,妇联干部也因此产生一些畏难、抵触情绪,阻碍了妇联工作的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拟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通过宣传或政府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对妇联工作的重视。例如我旗今年将妇联工作按一定分值纳入对乡镇领导班子年末考核目标,即是对妇联工作加大重视和支持力度的举措之一,深受广大妇联干部的拥护;逐渐杜绝妇 联干部一人多职现象,配备专职的妇联主席或妇代会主任,使其专心做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培训加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提高妇联干部对自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激发对妇联工作的热爱和责任心,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引进社会工作等先进的工作方法,逐步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妇女的能力。三是解决村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呼吁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按一定标准给予她们从事妇联工作的基础工资或适当补助,或将其纳入村干部财政补贴,由财政统筹解决,循序渐进地增加她们的工资收入水平,从根基上保障妇联工作在基层有“腿”可跑。四是将乡镇妇联的经费问题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的财政预算。按比例或工作需要给予适当经费及物资支持,实在没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帮助妇联建立自己的经费基地,支持妇联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促进本地区妇女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