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建党 理论强党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全区检察工作现代化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贯通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7月30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第7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的通知》等文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进行研讨交流。院机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李永君指出,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这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发展史和中国共产党党建史上具有标志性的里程碑意义,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指引。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将其作为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以高质量的机关党建引领保障全区检察工作现代化。
李永君强调,要强化政治自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以致用、身体力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思路和具体举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要聚焦中心工作,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司法需求出发,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落实具体行动,将“讲政治”真正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效上,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于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一体评价,进一步改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考同评,把政治效果作为案件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
要建强基层组织,夯实机关党建的工作根基。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在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建设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压紧党组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注重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
要坚持以学促干,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目前,主题教育已进入向纵深推进、彰显成效的关键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整改整治推进会精神。在办实事解民忧上再聚焦用力,注重做好调查研究的“后半篇文章”,坚持研以致用,重点在解决问题、整改问题上下功夫。抓好主题教育典型案例转化,深刻解剖正反典型案例,认真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紧盯“力争上游、确保中游、减少下游”的目标,统筹推进“六大统一行动”和“四大提升工程”,在破解影响检察工作高重量发展的难题上再加力,切实把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保障办好“两件大事”、服务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生动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