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符太增出席并讲话
本网讯(记者范悦怡) 1月12日,全区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自治区党内法规建设情况,对2015年党内法规工作作出部署,有关地区和部门就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进行了交流。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出席会议并讲话。
符太增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充分表明了党内法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党委办公部门服务水平的职责所系。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意义。
符太增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建设,要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既要把执行中央党内法规与创制有地方特点的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各方面法规制度建设,统筹做好党内法规立、改、废工作;又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自治区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正确处理总结经验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既要注重总结和汲取实践经验,把基层探索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和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又要落实“所有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认真研究现行党内法规与改革实践的关系,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大任务同向而行。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要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加快制定实践急需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无规可依、制度缺位问题;又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党内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建立党内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确保自治区党内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正确处理宣传教育与严格执行的关系,既要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普及力度,建立党内法规宣讲机制,切实提高党内法规的知晓度;又要加强对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符太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党内法规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推动党内法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