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

25.12.2014  12:50
          12月24日下午,包钢2014年第十一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在信息大楼815会议室召开,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工作。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周秉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司领导李春龙、王胜平、孟志泉、李金贵、刘双翼、赵晖、张忠、丁志云、李德刚、宝志华、孟繁英、赵殿清、刘志宏、景建勋、白玉檀、岳建秋、彭德亮,总经理助理解耀华,副三总师及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公司党委副书记贾振国主持会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根据中央要求,自治区党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印发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通知,并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

          会上,贾振国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常委景建勋介绍了公司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思路。公司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央、自治区、包头市文件精神,开展宣传,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前期舆论引导;学习参考其他省区、企业做法,结合公司实际研究起草《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讨论,进行修改。

          周秉利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抓好落实,推动公司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要全面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党委主体责任体系建设,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工作,率先垂范、改进作风。要全面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大违纪违法惩治力度,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要抓住关键问题,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工作衔接;健全制度体系,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周秉利强调,公司纪委要做好内部调研摸底,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加强与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国资委联系,确保“两个责任”各项目标任务迅速落实到位。

          贾振国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要深刻理解并带头落实好上级党委要求;要按照体制机制改革新要求,认清责任,快速行动,自觉担当,扎实履职,使“两个责任”尽快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