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委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

27.11.2015  10:06

11月24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民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意见。党组书记、主任塔沙主持会议并强调,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习,自觉用会议精神指导工作,推动民委工作和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谋划首府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结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度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以中央、自治区党委精神为指导,以《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遵循,着手起草《呼和浩特市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11月25日上午,召开机关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宣读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并就民委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等科室负责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