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企业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蓝图初现
中央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并会同国资委在盟市、厅局和自治区直属企业就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专题调研,起草了贯彻落实意见。
2016年,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描绘出了新蓝图、新愿景和新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那么,我区的贯彻落实意见如何全面准确地与中央精神配套衔接?党组织如何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我区的贯彻落实意见又有哪些现实意义和制度亮点?这些,在今年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首次会议上找到了答案。
坚持党的领导标志了国企改革的政治方向
“国有企业改革不仅仅是一项经济改革,它关系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央出台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是一份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的文件,不仅影响未来国有企业改革路径,而且要将党管企业用法律形式明确下来。”自治区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认为,明确党管企业的定位对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意义重大。
他说,“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作用”作为首要内容被写入我区《讨论稿》中,标志着从中央到地方“党管企业”已成为定局。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有企业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企业在推动自身改革发展方面任务很重,但谋发展不代表不谋党建,党建工作弱化了,党组织涣散了,必然会导致人心浮动,并最终影响到企业发展大局。
对此,自治区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十分认同。他认为,新形势下中央和我区都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才能真正改作风、聚党心、凝人心,才能推动企业攻坚克难、改革发展,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大力强化“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鲜明导向,引导企业领导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从严治党的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扎扎实实的举措,努力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企的独特优势。但是,近年来,有的国企党组织不重视、不研究党建工作,有的国企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国企经常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组织形同虚设,还有的国企党委书记甚至成为腐败的典型……众多问题表明,如果在深化国企改革中不能真正做到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甚至削弱党的领导乃至放弃党的领导,必然会给改革带来严重损失。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管企业”就是要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讨论稿》已明确,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解决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问题,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结合内蒙古实际实现新的突破
其实,早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但这一要义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究其原因,无疑是执行不力,约束性不强所造成的。
为了确保“党管企业”落实到位,我区的《讨论稿》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自治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际,又做了深化、细化、具体化,实现了新的突破。比如在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作用方面,强调党委(党组)要把方向、议大事、抓关键、管干部、管人才、强基础,处理好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建立重大问题决策沟通机制;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方面,强调要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岗位动议、任用考察、全程纪实、备案审核等制度,上好“五把锁”、做好“两核查”;
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强调要根据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地域分布等变化情况,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和组织形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细化了组织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责任分工;
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巡查工作,强化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等等。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新指出,国企党组织作为企业的政治核心,具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独特优势,能够统筹各类资源,团结上下左右,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企业发展。此外,国企党组织通过运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式,能够不断提高国企领导人员的党性观念、政治观念、纪律观念,使其不仅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市场意识,而且自觉把法律、纪律和规矩装在心中,从而更好地推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各项工作。
此外,坚持问题导向,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也是我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中的一大亮点。《讨论稿》中指出,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这样才能构建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着眼于打造北疆基层党建亮丽风景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六个建设”实现“两个提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五好”领导班子、“五强”基层党组织、“五优”党员队伍、“五有”职工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活动,着力解决好党建与企业改革发展“两张皮”问题;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规范和创新并重,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方法和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搭建党建工作新的有效载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深化国企改革“组合拳”中的重磅文件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是一个制度体系,应由若干项配套方案组成。去年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已相继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等重磅文件,与《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形成了频频出击的深化国企改革的一系列“组合拳”。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先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一系列与中央文件相呼应的贯彻落实意见,为深化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在一系列改革文件中,抓好党建工作可以说是国企改革的政治之基、结构之基和活力之基,与其它文件关联度极高。
自治区政府研究室有关人士认为,国有企业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具有严明组织纪律,优良的工作作风,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力量。抓好党建工作,会让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更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从而成为干事创业的骨干、攻坚克难的力量,形成国有企业改革的坚强核心。同时,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对国有企业改革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方面的强化,为国有企业改革注入先进的思想活力,能够引领和带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力度,充分释放国有企业发展活力、激发成长潜力。因此,党建工作,可以说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党委(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在这场国企深改的新征程上扬帆起航,大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