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印发《市妇联党组 关于落实自治区妇联“草原巾帼 脱贫行动”的实施意见》

19.04.2016  19:25

  4月13日,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妇联党组关于落实自治区妇联“草原巾帼脱贫行动”的实施意见》(厅发〔2016〕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妇联、自治区妇联“巾帼脱贫行动”意见精神,市妇联在收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妇联党组关于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后,第一时间认真学习传达,在充分贯彻落实自治区妇联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市委副书记胡丰同志的批示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实际,共同研究拟定了我市落实自治区妇联“草原巾帼脱贫行动”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妇女既是脱贫攻坚的工作对象,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妇女脱贫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大政治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帮助贫困妇女摆脱贫困,让贫困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草原巾帼脱贫行动”的任务措施: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注重励志扶贫。 通过组织培训会、推进会、发放宣传资料及“一网一报一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扶贫攻坚的重大意义、政策举措、任务要求、成效经验,与常态化寻找“最美家庭”、“干净人家 精巴媳妇”评选等主题活动结合,大力倡导“勤俭持家”、“勤劳致富”良好家风,推荐选树、大力宣传“巾帼建功标兵”、“身边的女性创业之星”等先进典型,激发贫困妇女求富裕求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 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能力扶贫。 了解掌握贫困妇女的不同类别的培训需求,通过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利用中等职业教育等资源,因地制宜、有序组织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和农牧民创业技能、电商网络创业技能等培训,组织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家政技能等培训,增强农牧区贫困妇女增收致富能力; 三是 用好政策支持,助推创业扶贫。 将发展庭院经济列入创建“美丽庭院行动”的目标之中进一步细化,积极拓宽发展手工艺品加工、房前屋后特色规划种养殖等致富门路,积极打造民俗游、乡村游、草原游、休闲采摘等农家乐、牧家乐的特色项目,推动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向农村牧区贫困妇女倾斜,加强和扶持以妇女为主的各类专业合作协会建设,助力贫困妇女创收脱贫; 四是 搭建发展平台,促进就业扶贫。 积极打造“巾帼家政”、“河套巧嫂”等服务品牌,搭建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的平台,实施“巧手圆梦计划”,大力推进以民族服饰制作、饮食奶制品资源开发、手工编织为主的居家灵活就业,抓住“互联网+”的有力时机,依托各旗县区的电商产业园及大学生创业园等平台,挖掘和推动当地土特产品网上销售,着力帮助贫困妇女拓展外销渠道; 五是发挥能人带动,互助合作扶贫; 发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以妇女为主的各类专业合作协会中女经济人、女能人、女带头人的致富、帮富、带富作用,鼓励女能人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抱团发展,确保“精准扶贫”落到点上,扎到根上; 六是深化“两癌”检查,推动健康扶贫。 扎实深入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与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两癌”救助项目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爱心募捐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救助“两癌”患病贫困妇女; 七是凝聚社会力量,强化爱心扶贫。 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生产帮扶、健康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活动,大力推广“周末妈妈”巾帼志愿者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品牌,充分利用“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等民生项目,不断扩大贫困妇女在扶贫公益项目中的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