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启动入冬以来首次空气质量蓝色预警

20.12.2016  23:32

 

12月16日下午自治区环保厅、气象局与自治区12盟市环保局召开视频会,分析研判近期全区大气污染情况。

根据分析研判结果,我市受不利大气扩散条件影响,17日全市属于轻度污染,从晚上20点到18日凌晨4点将出现连续4小时以上的重度污染,预测到 20日将保持在中度污染,个别时段污染仍会加重,随着21日冷空气的到来,近日出现的空气污染情况会解除。

根据《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呼政办发〔2015〕37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蓝色(IV级)预警条件,并参照《重污染预报会商与管控技术支持暂行规定》(总站预报字[2016]226号)相关条款,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1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IV级)预警。

12月18日9:30,呼和浩特市环保局立即召开启动雾霾天气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工作布置会,成立了空气质量应急领导小组四个分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联合市四区政府、城建、市容、环卫、环保等部门开展严查行动。对属地生产企业、供热企业排放及煤场的面源污染,施工工地、料场及垃圾焚烧现象进行拉网式的摸排。要求对发现超标排污、不按规范管理造成面源污染的企业严厉处罚,同时由媒体跟进实时曝光。对于在空气质量预警期间,主观不作为造成污染的企业要全市通报,直至问责。

会后,四个空气质量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奔赴市四区严格检查督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