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03.04.2015  12:33
 

林业厅政府网4月3日讯  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2015年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成员、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2015年,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 突出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对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地区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要 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绿化。各地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理性选择绿化树种,实事求是的把工作做好。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发挥“典型带动、精品示范”的作用,引导重点区域绿化向标准化、规范化推进。 三要 突出抓好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把义务植树与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结合起来,以植树周活动为契机,扎实有效推进义务植树活动。要为有绿化意愿的部门、团体以及个人创造良好的条件,让他们更容易的投身到绿化事业中来。 四要 突出抓好生态资源保护。不断加强森林、草原、湿地、水土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加强古树名木的资源保护,全面加强林业牧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草原防火,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开垦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确保生态系统安全。 五要 突出抓好科技创新和深化改革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重点区域绿化技术导则》的要求,抓好方案制定、工程施工、抚育管理等实际应用工作,提升重点区域绿化的科技含量。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国土绿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形式和途径,用改革的办法、市场的力量,破解资金投入不足的瓶颈。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呼群同志通报了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了2015年的工作。他要求,2015年要继续实施好《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13-2020年)》等规划,扎实推进林业、草原、水土保持等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确保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000万亩以上,完成重点区域绿化200万亩,完成义务植树7000万株;草原建设总规模达到4000万亩以上;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自治区绿化办,林业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