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力保障农村医学定向生就业安置

18.08.2016  12:36

  8月17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相关事宜的通知》,兑现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

  通知规定:1.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生)毕业后,在30个工作日内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定向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按照协议规定到指定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定向生,在苏木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内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定向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2.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定向毕业生的报到事宜及档案接收工作,同时协助将户籍迁移至当地户籍管理部门。3.定向生接收单位要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给定向生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应的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定向毕业生。4.定向生正式入职后,定向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月汇总免费医学毕业生岗位落实情况,报送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核准后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备案。

  此外,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须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被授予临床医学或蒙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定向生毕业后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注册为全科医师。(记者段丽萍 实习生杨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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