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谱新篇——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30.01.2016  09:26

  原标题:正风反腐谱新篇——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这是我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年。

  这一年,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坚定扛起主体责任,领导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从严从实,巡视工作强化整改,国际追逃追赃首战告捷……

  这一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虎拍蝇”惩腐肃贪,纠正“四风”驰而不息,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

  这一年,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反腐败获得感与日俱增。各项惠民政策都能有效落实了,逢年过节不必为送礼伤脑筋了,办事单位的“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了……

  2015,腐虎授首,贪蝇折翼,绿野廉风化雨,阴山南北正气扬。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为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营造出良好政治生态。

  纪检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基层基础建设亮点纷呈

  改革之要,首在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制定下发的2015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明确的7个方面、33项任务,全年完成或正在推进的27项,占81.8%,需要中央顶层设计和等待相关制度出台的6项,占18.2%,改革进展和成效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对《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级召开述职述廉评议,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力度,全年对10个地区、单位进行了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诫勉谈话26人,通报批评10人,涉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6人,通过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 ——推动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盟市、派驻机构、直属高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等4个提名和考察办法,对空缺的盟市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岗位进行选配。实行旗县(市区)纪委书记任免职由自治区纪委审核、备案制度。

  ——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在原有派驻机构基础上,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设立36个派驻机构,其中首次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7家单位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自治区本级84个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把2015年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从组织建设、人员配备、改善执纪监督工作条件等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基层纪委工作薄弱问题。全区770个苏木乡镇和227个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实行单设,专门负责纪检工作,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纪检干部,达到了查办案件最低法定人数要求。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巩固成果。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律审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等工作。

  纪律审查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

  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深入推动纪律审查工作的转型升级。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审查重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了汤爱军、包崇明、张国秋、薛培明、肖万寿、许亚林、张平、杨成林、郑翻身、蔺健等一批大案要案。在重拳“打老虎”的同时,抓大不放小,持续开展6轮“拍苍蝇”专项行动,向盟市集中交办问题线索1012件,查结8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4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其他处理98人,收缴违纪资金1557万余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整合反腐败力量,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规则》,成功将1名潜逃澳门的外逃人员抓捕归案。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出台禁令,发出通知,提出要求,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有关问题19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99人。自治区纪委本级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批次51起80人。

  不断改善纪律审查保障条件。11个盟市纪委建成办案场所,102个旗县(市区)以及部分苏木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建成标准谈话室。自治区本级廉政教育基地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了信访接待大厅和谈话室,推行了“全媒体”谈话管理系统,纪律审查取证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制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为纪律审查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后半篇文章”,召开全区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王会师、沈佳、王秀春、郝枝国、刘长有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收到了良好的法纪、社会效应。

  正风反腐“组合拳”,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1000件(次),问题线索处置18536件(次),谈话函询2485件(其中,函询1593件,主体责任谈话128件,诫勉谈话706件),给予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069人,立案5142件,结案49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07人,移送司法机关122人,刑事处理370人,挽回经济损失2.37亿元。

  巡视监督聚焦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自治区党委把巡视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抓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每轮巡视后都召开党委常委会、“五人小组”会,专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对原有巡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新出台14项配套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实际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巡视监督进一步向全面从严治党聚焦。

  采取“一带一”或“1+N”模式,加快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节奏,认真开展巡视“回头看”。建立查办案件与巡视工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提高巡视指向性。在巡视组中配备纪律审查专业人员,提高问题核实的精确度。

  加大对巡视整改跟踪问效力度,公开曝光一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对巡视整改不力的6个地区(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责追究。截至目前,前两轮反馈的597个问题,整改到位率79.06%,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巡视“利剑”,高悬慑贪。2015年,共开展4轮巡视,巡视82个地区(单位)党组织,目前已结束的前三轮巡视,发现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在“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问题910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792件。根据巡视发现的线索,移交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198件,已立案5件;移交盟市、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问题线索1594件,已立案113件。

  干部队伍建设重教育严格内部监督管理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自治区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成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学习研讨的“四个一”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业务工作和专题教育两促进。

  组织举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培训班,全面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干部纪律观念。

  举办苏木乡镇纪检干部、干部监督、派驻机构建设、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等主题培训22批(次),培训5585人(次)。

  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方式,让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更加自信有力。

  教育培训到位,管理监督也要跟得上。自治区纪委加强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系统内部监督办法、干部监督信访举报处理办法、查办案件工作“五个严禁”、干部下基层“三不准”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加强监管,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注重发挥巡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作用,通过巡视发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6件。

  防止“灯下黑”,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做到不遮掩、不包庇、不护短。2015年共受理问题线索130件,初核44件,函询谈话26件,了结33件,拟立案6件。对自治区纪委派驻交通厅纪检组原组长刘宝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一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聚起风清气正的“正能量”,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工作正在深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数据显示,人民群众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评价满意率为69.8%,比2012年提高6.1个百分点。

  来日春光美,风正好扬帆。由全区2500多万各族干部群众谱写的正风反腐新篇章,必将成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劲动力。(付金泉严夏年)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