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201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19.01.2018  00:32

  1月18日下午,自治区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性成效。

  发布会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巡视巡查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8个方面,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829件,立案84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73人。对全区12个盟市、50个区直机关、国企、高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3轮督导,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31个,问责3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8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26人,同比分别增长295%和258%,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内蒙古查处问题和人数增速最快的一年。立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454件,处理51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84人,移送司法机关283人。全区共组建292个巡查组,配备巡察干部1708人,巡察机构建设全面完成,全年巡察1840个党组织,发现问题9532个,移交问题线索2099件。截至目前,6个市级监委和99个县级监委全部完成人员转隶、组建挂牌工作。(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凡)

[责任编辑 马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