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组织召开2021年全区快递业信用体系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
为扎实有效推动我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5月13日,内蒙古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自治区快递业信用体系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区信用体系工作开展情况及信用评定情况,对《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市场网络型总部快递企业信用评定结果》进行了集体审议,并就分级分类评分、完善评分指标、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全票通过了评定结果。
会议指出,2020年全区12个盟市均组织开展了信用评定工作,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了信用评定结果,全区按照《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市场法人主体信用评定方案》参评法人企业共计378家。各级邮政管理部门持续加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深入贯彻《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国家邮政局提出的“放心消费工程”,开展“诚信快递、你我同行”“3·15”主题宣传周活动,重点就用户反映强烈的丢失损毁赔偿难、“野蛮分拣”等服务质量问题积极回应消费者。加强部门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加强与自治区信用管理中心、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同对接。全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在信用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公示许可、处罚信息共240余条。
会议就2021年信用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完善机制建设,细化信用评定指标体系。以快递市场法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机制为载体,以量化打分和分级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对快递市场法人主体诚信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二要加强系统对接,夯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推动行业信用管理与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对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措施,形成完善的信用监管规则。三要全面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四要加大信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政策和制度,宣传守信经营事例、曝光违法失信案例,在全行业营造重视企业信用、打造企业信用、提升企业信用的良好风尚。
内蒙古局表示,将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评价机制,不断完善信用评价和监管制度,构建贯穿快递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信用监管增量扩面,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邮政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