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迅速传达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 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安排部署

15.05.2018  12:22

  4月18日,全区检察长会议召开,自治区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从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现实社会风险聚集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机遇等4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了“四个必须”总体要求、“七个聚焦、七个切实”目标任务,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对贯彻落实李琪林检察长在全区检察长会上的讲话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一、持续深入抓好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全区各地均开展了有计划、多途径、多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干警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层层传达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全面领会、吃透会议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改革自觉意识、创新工作意识和问题导向意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确保会议提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杭锦旗、临河区、敖汉旗 检察院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协报送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的报告,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为落实好完成好各项部署和任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以会议精神为引领,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重点。 鄂尔多斯市院 提出按照“忠诚履职讲政治、围绕中心顾大局、深耕主业谋发展、改革创新促效能、夯实根基重落实”的工作思路,牢牢抓住“七个强化、七个着力”,围绕一条主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三项职能(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强化五项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检察业务建设、能力素质建设、智慧检务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持续保持全区先进行列。 包头市院 坚持学、思、践、悟有机结合,紧紧围绕李琪林检察长提出的“四个必须”“七个聚焦、七个切实”的新要求,深入分析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市检察各部门立足自身实际,提出聚集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全市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检察长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着力推动自治区院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巴彦淖尔市院 提出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政治保障、强化职能、狠抓规范、力推改革、强基固本、创先争优”的总体要求。 杭锦旗院 提出要围绕“一个核心、两化融合、三项创新”的工作思路,即以法律监督为核心,以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为融合,创新服务大局、检察监督、队伍管理三项举措,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杭锦检察工作“争创一流检察业绩、跨入全区全国先进”的奋斗目标。 

   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区各地检察机关坚决把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 包头市院 提出要突出思想引领,依托“学习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10+10+2”“党建阵地”和“检察文化园地”,打造全方位、立体式“主阵地”;着手建立“读原文-谈认识-看行动-见成效”学习评价机制,力求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创新学习载体,研发使用具有网上“学、练、考、管”功能的包检手机APP在线教育培训平台。 鄂尔多斯市院 提出要认清形势任务,坚定检察自信,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谋划推进与落实会议精神同向合拍、同频共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院和鄂尔多斯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四、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牢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保障“三个扎实”。 鄂尔多斯市院 提出要做到“三个着力”。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异地搬迁、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涉及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打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百姓安居、美丽乡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实施中的犯罪。 包头市院 提出要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地调研包钢、北重集团、一机集团、北方稀土、包商银行等等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深入了解司法需求,从国有资产保护,知识产权、驰名商标保护,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保障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为推进“企地融合”“军民融合”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依托满都拉镇检察室,发挥潘志荣草原检察官、农牧民贴心人的影响力,为口岸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五、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深耕好主责主业。 全区检察机关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工作重心、时间精力、人员力量聚焦到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上来,不断拓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切实维护法律统一尊严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包头市院 开展“逮捕公开审查”、“逮捕听证”试点工作,推行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办案模式。强化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研判,完善《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升指控犯罪质效。与监察机关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就强制措施衔接、退回补充调查等程序性问题予以明确,力求高效优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抗诉一对一帮扶”工作,通过跨院、多层审查,强化对基层院一审判决的监督力度。探索基层院拟提出抗诉案件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基层提出抗诉案件向市院提前汇报机制。 鄂尔多斯市院 提出要实现“三个全面加强”。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用好抗诉这一重要监督手段,坚决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不断提高抗诉质量和效率。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作为,转变坐等办案、等米下锅的思维定式,变被动为主动,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机制,推动民行监督有效开展。全面加强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监督者、保护者的作用。深入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临河区院 按照已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年度计划》,开展部门案件质量自查、全院案件评查和案件专项评查等活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 敖汉旗院 制定2018年业务工作重点,形成涵盖6个方面、29项具体工作任务,汇总制定实施方案。 

   六、坚持走改革强检之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包头市院 针对诉讼监督工作中员额检察官主导的新型办案团队没有完全建立的问题,研究制定《包头市检察机关合议制办案组工作细则》,按照“检察官+检辅”模式,全面建立检察官办案团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各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薪酬待遇、职级晋升等检察改革配套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逐步畅通员额检察官进出渠道,妥善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前景等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努力解决现有检察官原行政副处级待遇取消后,检辅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问题。 鄂尔多斯市院 要完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做好员额检察官遴选、书记员选聘招聘等工作,构建“检察官+检辅”模式。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合理配置检察资源,推动职能优化。积极落实职业保障,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 巴彦淖尔市院 要研究制定与监察委的办案衔接机制,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和经验,做好预案,确保案件流转顺畅,确保办案过程依法依规。 杭锦旗院 要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先行先试完成新型办案团队组建和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七、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鄂尔多斯市院 提出要强化三种平台建设。加大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力度。要进一步巩固法律文书纠错、量刑建议、量刑比对分析、出庭一体化、讯(询)问笔录系统等平台的应用成果,加强案件质量预检系统建设,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效评估、业务运行态势分析。积极推进检察管理应用平台建设。全面梳理和整合现有的系统平台功能,充分挖潜,强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加快12309检察服务平台升级。 包头市院 加快智能语音云平台建设、建成检务智能输入系统、会议系统、讯(询)问系统等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检察工作场景语音同步转写,会议纪要和笔录自动生成;升级完善移动检务平台,在现有功能模块植入检察服务App,提供代表委员联络、案件公开、律师阅卷申请、群众及单位举报、行贿档案查询等集约式服务。对昆区院“出庭一体化系统”、青山院“智慧型案管服务机器人”“公共关系中心”等进行完善升级,支持东河区院“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软件”“检察行政、业务精细化管理软件”,高新区院“智慧矫正智能监管系统”的研发和使用。 杭锦旗院要 推进智能业务办案辅助系统和智能管理类形同的使用,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八、坚持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素能。 全区各地均表示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 包头市院 深化学习张章宝、潘志荣活动,积极支持潘志荣同志履行十九大代表职责,认真做好潘志荣同志宣讲十九大精神相关工作,依托先进典型增强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的效果。弘扬“工匠”精神,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潘志荣同志“四字要令”工作法,使其成为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基本技能,带动更多检察人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杭锦旗院 聚焦能力建设,在完善原有的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基础上,部署开展了“能力建设检察大讲堂”活动,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九、强化基层基础,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包头市院 推行“一院一策”精准帮扶工作机制,通过调研指导、跟踪检查,帮助和督促各基层院找准不足、分析原因,形成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合力。根据实际对全市28个检察室进行整合,对人口集中、反映问题较多、已经完成标准化建设的7个检察室予以保留;对其他检察室进行甄别论证,退出闲置无用的要退出;对于居住偏远又有诉求的情形,采取巡回办案车下访的方式予以解决。 鄂尔多斯市院 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促进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精细的管理体系。深化“文化育检”,把检察特点与政治属性、价值属性、民族属性、区域属性相融合,形成“一院一品、各具特色”的检察文化格局。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着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努力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据包头市院、鄂尔多斯市院、巴彦淖尔市院、杭锦旗院、临河区院、敖汉旗院材料)